清理不符合国务院《保安服务管理条例》规定的四类人员

通知辖区各保安企业:

大兴区各大、中、小、幼学校开学已有两周,为确保我区各大、中、小、幼校园内部及周边绝对安全,根据支队领导和关队要求,决定将从即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,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六周的“全面清理校园周边保安队伍,确保辖区校园绝对安全”的专项活动,此次专项活动的重点是清理和规范校园内部及周边400米范围内保安驻勤点存在的一下十类问题。

   第一类:清理不符合国务院《保安服务管理条例》规定的四类人员;

   第二类:清理因工资、个人、家庭和情感等因素,可能引发极端个人倾向、严重不满情绪的人员;

   第三类:清理无保安证人员和上访人员;

   第四类:清理有精神病史或性格孤僻、行为偏激的人员;

   第五类:清理存在矛盾纠纷、不安定事端,或可能采取过激行为的保安员;

   第六类:清理社会交往复杂、经常外出、在外留宿、酗酒等不良嗜好或经常违反内部管理管理制度的人员;

   第七类:清理保安岗位责任制度、请销假管理制度、紧急情况处置预案等制度规定不健全、不落实的问题;

   第八类:清理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未到公安机关备案的问题;

   第九类:使用非法保安组织的问题;

   第十类:其他违反《保安服务管理条例》行为的问题。

   针对上述情况,请在辖区内学校内部及周边400米范围内有驻勤点的保安企业提前做好“自查”工作,国庆长假结束后,分局将部署各派出所开展普查工作,对于仍然存在的问题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格处罚。

   联系人:翟剑锋 69293977

         大兴分局治安支队保安监管中队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8年9月17日


分享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