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公安局治安总队通报:关于保安着装问题

市公安局治安总队通报,目前部分北京保安公司企业仍存在保安员着装带有“国旗”图案和“特勤”“特种勤务”等标识,严重违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》《保安服务管理条例》等法律规定。

按照市公安局要求,请各公司立即落实下列工作。

一、即日起至9月27日,组织开展一次内部(尤其是挂靠单位)保安员服装问题自查整改工作,对保安员着装存在问题的要立即整改,做到问题整改不过夜,确保保安员服装一律不得带有国旗图案,一律不得存在“警察”“特勤”“特种勤务”等字样。

二、各保安公司要将自查整改情况形成文字材料,北京保安公司所有保安驻勤点保安员着装情况,要逐人照相,于9月27日中午12时前通过邮箱,将自查整改文字材料和保安员照片,报送至海淀分局治安支队。

下步,按照市局统一要求,全市各派出所将对辖区内所有保安驻勤点着装问题开展专项检查,凡发现存在未传达布置、未落实整改,特别是保安员着装仍佩戴国旗、特勤等图案和字样的,一是须依法处罚,二是扣除绩效考核分值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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